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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四章 庭前

    庭前会议定在周三上午。沈牧之提前二十分钟到了法院。他在大厅里坐了一会儿,看着来来往往的人。有来开庭的律师,有来旁听的家属,有穿制服的法警。他站起来,走进电梯,上了四楼。小会议室在走廊尽头,门开着。法官周明已经到了,坐在长桌的一端,面前摊着笔记本。他看到沈牧之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「沈律师,早。」

    「周法官,早。」

    沈牧之坐在长桌的左侧。他把卷宗放在桌上,没有打开。等了几分钟,郑远来了。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,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。看到沈牧之,他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「沈律师,你总是比我早。」

    「习惯了。」

    郑远坐在长桌的右侧。三个人,一个案子。周明翻开笔记本,扫了一眼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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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「今天的庭前会议,主要讨论三个问题。第一,辩方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动议。第二,控辩双方的证人名单。第三,庭审的时间安排。先讨论第一个。」

    沈牧之打开卷宗,抽出一份文件,推到桌子中间。

    「周法官,我的动议已经书面提交了。三条理由。取证程序违法丶证据真实性存疑丶证据关联性存疑。我坚持申请排除控方的电子证据。」

    郑远也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,放在桌上。

    「周法官,控方已经对辩方的质疑作出了回应。关于签名伪造的问题,我们提交了笔迹鉴定报告。报告结论是,扣押清单上的签名系被告人赵宇本人所签,不是伪造的。」

    沈牧之接过报告,翻了一下。他早就知道这个结果。他不是靠这条裂痕赢的。他是让郑远花时间去做鉴定。

    「周法官,签名问题我不再坚持。但还有两个问题。」

    「说。」

    「第一,哈希值。控方在提取电子数据时,没有制作哈希值校验。无法证明他们提交的证据与原始数据一致。根据《刑诉法解释》第111条,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,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。」

    郑远靠回椅背。「哈希值确实没做。但控方的专家可以证明,数据没有被修改过。提取过程全程录像,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为证。」

    「视频可以剪辑。」

    「视频是连续的,有时间戳。」

    「时间戳可以伪造。」

    郑远笑了。「沈律师,你是不是对所有证据都有怀疑?」

    「我对所有没有哈希值的电子数据都有怀疑。」

    周明敲了敲桌子。「这个问题,庭上再议。控方需要在开庭前提交提取过程的完整录像。辩方可以在庭审中对录像进行质证。」

    沈牧之点了点头。他不是要在庭前赢,他是在标记战场。每一个标记过的点,到了庭审,他都会重新刑辩双雄(书包仔)最新章节手机访问:https://m.xtxtaikan.com/wapbook117797/51849701/